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年05月31日 18:30 來源: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渝發改價格〔2019〕657號
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烏江電力有限公司,有關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84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市“工商業及其他”類別中單一制用電(一般工商業)各電壓等級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83分。價格調整后具體標準見附件。
本次電價調整執行范圍為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供電區域,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步執行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銷售電價。
二、因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下調水電企業上網電價。下調重慶市境內原增值稅稅率16%的水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84分;報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三峽電站、二灘水電站、錦官電源組送重慶水電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0.2230元/千瓦時(含稅,下同)、0.2689元/千瓦時、0.3201元/千瓦時;上述電價調整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三、各轉供電主體要嚴格按照政策執行時間、國家及我市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相關政策規定,及時將降價政策紅利全部傳導至終端用戶。
四、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傳解釋,主動服務發用電企業,確保降價政策執行到位。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轉供電主體嚴格落實價格政策,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5月30日